沭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信息周报2017年第48期(12月15日-12月21日)
- 发布日期:
2018-01-0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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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监测:对省区域补偿新沂河(新沂河大桥)、柴米河(东山大桥)、沂南河(大六湖)等5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配合监察大队对宿迁远大海藻工业有限公司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
2.行政处罚:对沭阳祥瑞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沭阳超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沭阳鸿鑫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沭阳建阳道路器材有限公司、席艳权共5家企业(个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环境监管:开展企业排查40余人次,进行排污费征收、信访查处、污染源监管等日常工作;继续开展废气排放企业检查,并按时上报检查情况。
4.环评审批:审批8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其他工作:开展VOCs系统填报工作;继续开展核与辐射单位年度评估;对清洁生产企业进行终期评估;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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