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两表”“两图”“五清单”绘《一河一策》
- 发布日期:
2018-01-1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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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18 号)的相关部署,全面落实“一河一策”,按照《宿豫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各级河长应组织制定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的《一河一策》。《一河一策》的编制,将引领河道有效保护、系统治理和科学管理,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河湖资源科学管理、河道长效管护、执法监督、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等任务顺利实施。
根据要求,乡级河道《一河一策》编制需有规划性、有操作性。并按照编制大纲要求,附“两表”、“两图”、“五清单”,宿豫区河长办将根据《一河一策》所编制内容完成情况作为属地年度考核依据。自即日起,宿豫区所有乡镇《一河一策》将于 2 月 28 日前全部完成编制,内容必须经专家审核、河长签字同时印发。(丁凯、吴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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