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相关环保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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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中部 |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1×75MVA,远期不变,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建设110kV电缆出线间隔1个,远期 不变。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场地范围; (2)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雪天气土建施工; (3)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由相关单位清运至指定地方,禁止施工期间随意倾倒垃圾和渣土;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升压站周围、临时施工占地进行绿化、硬化或用地恢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间位置,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夜间不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结合《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规范要求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密闭围挡或者围墙; (2)对裸露的地面、堆放的砂石、开挖和回填的土方、尚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废弃物料等,覆盖防尘布或者符合环保要求的密目式防尘网; (3)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或者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清洁; (4)土方工程在非雨雪天作业时,在作业面周围采取空中喷雾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 (5)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使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6)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硬化或植被恢复。 4、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依托宿迁电厂三期项目的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同时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所有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以降低升压站运行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设置高压警示标志。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无人值班,安排日常巡视人员,升压站内不设置卫生间等设施,无废水产生。日常巡视人员为厂区内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10kV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维护、更换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办理转移备案手续。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6、环境风险 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主变下方设置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和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及油污水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拟进行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事故废油及油污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建设单位应及时修订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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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联系电话:0527-84330720
通讯地址: 博彩网址导航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平安大道68号210室,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